| 兰溪摊簧,还是兰溪滩簧 |
| 2007年7月13日 婺剧场 浏览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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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tān簧”中的“tān”到底是哪个“tān”?连日来,许多热心读者对本报近日刊登的《兰溪近20个民间艺术展示等你欣赏》等报道中提到的“兰溪摊簧”的“摊”字提出异议,有人认为该用“滩”字,也有人认为用“摊”字没错。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兰溪市和省文化部门的有关专家。     据了解,“tān簧”是清代以来流行于江浙一带的代言体坐唱曲艺。民国初年经过化妆演出,逐渐发展为当地的戏曲声腔。江南各地的“tān簧”,由于多用当地方言演唱,词句、曲调各自有所变化,因此,各地的“tān簧”多加以地方称谓,如“苏州tān簧”、“杭州tān簧”、“兰溪tān簧”等。      “兰溪tān簧”属“南词tān簧”,是浙江的古老曲艺形式。它是形成并流行于浙江中西部兰溪地区及金华和衢州等地的一种曲艺唱曲形式。光绪二十六年(公元1900)兰溪县城关就有“群乐会”、“咏春会”等“兰溪tān簧”的演唱组织。演唱者自唱自伴奏的坐唱形式,分一人的单档,两人的双档及多档(由三至七人组成)。拉二胡说唱者为主唱。有说有唱,以唱为主,用兰溪方言说唱。     兰溪市文化馆馆长杨丽萍认为,一直以来,文化部门的有关专家对“兰溪tān簧”到底用哪个“tān”都存有异议。光从字面上理解,“滩”字是指河、海、湖边比岸低的地方,而“摊”则是摆开、铺开之意。因此,从这一点上来说,“tān簧”中的“tān”应该用“摊”,因为它是指铺开来说唱的意思,而不是指在河滩、沙滩上说唱。况且,2005年5月公布的《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2006年5月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兰溪tān簧”中的“tān”都为“摊”字。     为此,杨丽萍还提供了一份资料。这份资料是由在词曲理论研究方面颇有见地、曾参与主编《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浙江卷》洛地先生所写的《“摊簧”名义、结构及其他》一文。他在文中写道:“tān簧”中的“tān”有多种写法,如“摊”、“滩”、“弹”等,但“滩”、“弹”似乎难得其义。清乾嘉时名宦洪亮吉的《云溪竞渡词十二首》之四中就有“传来新调唱摊黄”之说,后来,我们《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浙江卷》编辑部经过讨论,决定书作“摊簧”,以名明义。     马来法是浙江省曲艺家协会原主席,现为该协会首席顾问,对“tān簧”这一曲艺形式颇有研究。他表示,不管是“兰溪tān簧”、“杭州tān簧”,还是“苏州tān簧”,用“摊”还是“滩”一直存在争议。由于历史、语言习惯等原因,有的地方用“滩”,有的地方用“摊”。2005年,由中国艺术研究院曲艺研究所、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权威著作《中国曲艺概论》在提到“tān簧”时,将“tān”字写成“摊”,也作“滩簧”。因此,他认为“兰溪tān簧”确切的用法应作“兰溪摊簧”。(摘自2007年6月21日《兰江导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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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qing 发表时间:2007年8月5日 23时44分 | | 评论内容:太复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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